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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U 东航关于发布北京相关航线客票非自愿退改的通知1.16
发布日期:
2022-01-17 10:48
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方便受影响的旅客安排行程,参
考公司《疫情期间国内航班非自愿退改规定(2021 年 12 月
版)》,现发布北京首都、大兴机场相关航线客票非自愿退
改规定,具体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1.适用航班:东航客票填开的国内航班,包括国际客票
中的国内段。
2.适用航班日期: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北
京首都、大兴机场进港、出港或经停航班(包括东航、上航
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)日期在 2022 年 1 月 15 日(含)—2022
年 2 月 11 日(含)之间;同一客票内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
期不限。
3.适用出票日期或换开日期:2022 年 1 月 16 日(含)
之前。
4.提出取消订座日期:
(1)旅客须在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通过公司各销售服
务渠道(含东航官网、客服中心、东航直属市内售票处、机
票销售代理人)取消座位。
(
2)若旅客未提前取消座位,而因疫情原因在机场被
拒载,由地服部在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取消座位并在电子客
票历史记录中注明 TRMK DB DUE TO PUBLIC HEALTH RISK,
同时做好台账备查。
二、变更规定
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,按以下规定办理变更手续。
1.东航或上航航班变更相同航线的东航或上航航班或
日期,免收变更手续费,但须收取同物理舱位或跨物理舱位
的票价价差,可变更一次至客票有效期内的任何日期。不得
变更至其他航空公司航班,不得变更行程。
2.其他航空公司航班变更相同航线的东航、上航或原承
运公司航班或日期,免收变更手续费,但须收取同物理舱位
或跨物理舱位的票价价差,可变更一次至客票有效期内的任
何日期。不得变更至东航、上航或原承运公司以外的其他航
空公司航班,不得变更行程。
3.若旅客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,可按本规定适用范围第
4 点的规定先行取消座位,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,在客票
有效期内办理客票变更手续。
三、退票规定
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,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,
免收退票手续费。如已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,可在办理
变更后 7 天内提出退票申请,免收退票手续费。
四、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
退改手续。
五、其他未尽事宜,按《疫情期间国内航班非自愿退改
规定(2021 年 12 月版)》执行。
六、本规则自 2022 年 1 月 16 日起生效。此前已提交的
退票申请,不适用于本规则。